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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解读 对淘宝小卖家是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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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10:26: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键词:电商法
适用行业:所有行业
适用卖家规模:天猫店,淘宝店

5年4审,电商法终于要在2019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行,作为电商参与主体的网店主和相关从业者们想必会特别关注,那么对于电商法的细则,有哪些内容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呢?
对中小卖家来说,无大品牌进驻行业还存在很大机会
这一点对于中小卖家来说还是有利的,因为目前还有很多行业因为各种原因还没形成品牌效应,虽然这些小类目可能存在价格竞争激烈或者利润压缩严重的情况,只要大家能坚持住,沉淀自己的供应链,向品牌化蜕变,一段时间过去后,其他卖家再进入,门槛也会变得很高。
警惕职业打假人新玩法

电商法中规定了营业执照在店铺主要位置公示,营业范围要一致,这点很可能成为职业打假人瞄准你的新目标。如何说?假设未来平台没有强制要求上传卖家信息,那么职业打假人可以依法对经营者进行实名举报的,那么当地工商局就要接受案件,接下来卖家将会面临一大堆麻烦事。

俗话说的好,防范于未燃,第一是我们自身要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其次遇到问题要积极的态度处理,配合执法部门工作,有错就改,方能继续前进。
电商资质审核趋严,一张身份证开店时代不再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
以后淘宝个人店将也要像实体店的个体户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了。以前用身份证交保证金,个人就能开淘宝店的年代将要过去,伴随着线上开店门槛的提高,电商店铺的运营发展也会更加法制化、规范化。
当然,因为主体资质的问题,线上开店的创业者前会面临更加繁琐的注册、登记流程,所以应该尽快熟悉店铺登记的流程,积极向有关部门或者法律专家进行咨询,了解相关知识尽早让自己店铺的经营合规、合法。
已经开店的只要补充信息就可以了,以后小卖家只要产品质量好,就不怕没有销量,技术上我们玩不过人家,也烧不起那钱,法规实施后,任何虚假手段都不能玩了,流量自然会向下分配,还有销量大的卖家,如果发货不及时,没有按照承若到达消费者手中,也要受到处罚。这样一来,大卖家不敢大量接单,否则扣分,处罚。多出来的需求就会另寻卖家。
从事电子商务,再小的个体也要交税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
第十一条电商法明确告知了电商从业者“再小的个体,也需要交税”。当然,末尾还补充了一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说明对电商征税以外,很有可能后期再法律规定上有更多优惠政策。征税之后,利润低,走量的商家会比较艰难,因为电商整体净利润会下滑“价格战”也很难像以前那样激烈了。
第十一条电商法对电商开具发票做出了明确的引导,家仍然按平常地去操作就好了。但是注意,发票的票量大了,交的税自然就多了。发票是收税的主要凭证,我们用什么方式去控制税率,基本上还是以发票和上报的收入为准

消费者开心:差评被删可依法维权,平台信息更透明
“未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小编注:刷好评,刷单已经行不通了,这样排名就不会出现不公平竞争。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
擅自删差评已属于违法行为,这点应该会对提升客户体验,打击水货造假很有帮助。最高可以重罚10~50万,可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之大。
除了不能擅自擅自删差评,电商运营者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也将成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治理的方向。“刷单”、“刷好评”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将会被依法处置。其实这不仅仅是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营造了相对公平的电商竞争环境,让销售质量上乘的商品的店铺有机会脱颖而出。

运营规范:过度营销需收敛,小心封店与罚款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搜索结果,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搭售商品、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
小编注:那些有被打标签的买家或者卖家,没有了平台凭标签推荐商品的机会了,搭售只能建议搭配,不能强制搭售,非常赞。
消费者在和卖家的博弈中始终处于弱势的一方,本次新电商法要求电商经营者的营销方式做出了严格规范,要求商家“在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这赋予了消费者对于自己消费行为的更多选择权和更全面的知情权。
而作为网店店主,如果你要求客户买了一个上衣就必须要配我一条裤子,或者要花套餐价格买单品,根据新电商法的规定,会牵涉到搭配销售的问题。而且,也不要在页面布局上下歪心思了,因为“搭配”、“组合”将不能作为默认勾选项,需用户同意勾选后方可出售。如有违反则不仅会没收违法所得,还会最高处50万罚款。
这么做会不会跟征税一样“打薄”网店店主的利润?很有可能。但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和“捆绑销售”行为都是为了营造出更加和谐的消费环境,从长远来看,这是大势所趋。
依法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就是直接按你营业额的3%来征收。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需要交25%企业所得税,和20%个人所得税,但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户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小卖家是一大利好。
电商从业者建议
电商平台的野蛮生长时代已经过去,伴随着电商法的落地执行电商的运营将会朝着规范化发展。当然,作为一名电商店铺的运营者,您或许还希望对电商法有更细致的了解,或者会产生一些新的困惑希望获得解答。以后肯定还会出台细则,对于网络销售的监管,迟早会实行,这是必然的,因为营业额太大了。
一些电商常规问题
不少电商从业者会纠结是否要因为新法对于税务的规定而升级为公司店铺,“应该注册个体工商户还是有限公司?”他们产生了这样疑问。

征税条款的出台,对捆绑销售的打击都对电商运营者的利润会产生弱化影响,想要保持持续的竞争力,电商运营者需要从产品供应链、引流途径等方面进行优化,那么怎么选?如何做?也就成为了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不能删差评,固然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但是,“如果因物流、或出产商的问题造成了商品损坏,但店铺却遭受消费者问责,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作为店铺运营者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化解呢?” 这也是一些电商卖家希望了解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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