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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流氓”被判赔210万 阿里联手商家围剿网络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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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1 11:13: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去年9月,在阿里巴巴法务部的协助下,6名淘宝卖家抱团起诉,分别将一边在网上售卖假货、一边利用假冒安德玛授权文件进行恶意投诉的德阳“知产流氓”江某告上法庭。1月24日,其中一起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迎来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江某的恶意投诉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破坏商业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原告损失210万元。
阿里巴巴集团法务专家徐行健表示,阿里始终坚持联动社会各界打击像恶意投诉这样危害营商环境的恶意行为,要让恶意行为人倾家荡产。
“知产流氓”恶意投诉共被判赔267万元
2018年9月中旬,6位曾遭到江某恶意投诉的淘宝卖家,在阿里法务部的协助下抱团维权,于德阳、杭州两地向江某发起民事诉讼,索赔共计近1000万元。
2018年12月24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5起诉讼进行宣判,法院一审认定江某冒用权利人名义,捏造、散步虚伪事实,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判处江某赔偿卖家损失6万元至16万元不等。
图说:2018年12月24日,5起淘宝卖家的维权诉讼获胜,德阳中院一审判决江某赔偿5名卖家损失6万元至16万元不等。
1月24日上午,最后一起诉讼也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锤定音”。本案中,原告王某在淘宝上经营了一家安德玛服饰行业销量TOP3的五皇冠店铺,2016年12月31日,被告江某同样经营着安德玛服饰网店,利用伪造的安德玛授权文件、商标注册证书,投诉了王某经营的商品。因遭到恶意投诉,王某的店铺的流量下降,信誉受损,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王某因此向江某索赔800万元。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某被诉投诉行为不具有正当性,王某和江某为直接竞争关系,导致王某及其经营的淘宝网店遭受了实际损失,故江某的恶意投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正当的侵权投诉本身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一种体现,但是如果恶意利用投诉机制甚至伪造、变造权利依据以发起投诉,不仅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也损害了同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规制,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书中写到,最终判决江某赔偿原告损失210万元。
至此,6名淘宝卖家抱团起诉德阳“知产流氓”江某的6起案件,一审全部获胜、法院共判赔267万元。
图说:1月2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审理淘宝卖家诉德阳“知产流氓”案,一审判决江某赔偿原告损失210万元。
阿里坚决打击恶意行为维护营商环境
据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小二介绍,与一般的“知产流氓”不同,江某恶意投诉并不是为了敲诈勒索商家。原来,江某开了一家网店卖起假冒安德玛服饰,为打压平台上其他的正品安德玛卖家,不惜通过假冒权利人进行恶意投诉。很快,江某的网店也被关停。
在阿里协助警方的打击下,江某曾在2018年5月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对于江某的一审刑事判决,2018年7月,旌阳区检察院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提起了抗诉;众多遭受过江某恶意投诉的商家,也不满意缓刑的结果,认为缓刑根本起不到惩戒的作用,也无法弥补江某恶意投诉给诚信经营的商家造成的损失。于是,才有了6名淘宝卖家在阿里的协助下,自发抱团起诉江某维权的一幕。
“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护航品牌和商家,免受像江某这样的恶意行为人滋扰,努力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氛围,优化商家经营环境,要让好人一路绿灯,让坏人寸步难行。”徐行健表示。
事实上,包括恶意投诉在内的网络恶意行为,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美团面临刷单困局、滴滴打击恶意注册账号、拼多多遭遇“羊毛党”等,各类新闻屡见不鲜。
徐行健告诉记者,阿里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应的规则和措施,对“知产流氓”的恶意投诉行为进行监控和识别,并愿意在将来继续配合执法机关打击、联合商家起诉不法分子,要让恶意行为人倾家荡产。
“商家在遭遇恶意投诉等行为滋扰时,千万不能忍气吞声、私下妥协,而是要敢于向知产流氓的恶意投诉说不,及时向阿里小二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徐行健说,“平台会坚定地站在权利人和商家一边,动用一切力量帮助大家维权,抵制恶意行为对于正常商业秩序的侵蚀,让大家更放心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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